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班级工作考核、优良学风班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帆发布时间:2022-09-18浏览次数:2858

学字﹝202262

各院(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育人体系,切实加强学校班级管理,培育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依据《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城院学〔202114号),开展2021-2022学年班级工作考核、优良学风班评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班级

1.班级工作考核参评班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全部班级。

2.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申报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班级。

二、评选说明

1.班级工作考核评选说明

1)将2021-2022学年班级的基本情况形成不少于1500字的自评报告(附件1),要求突出班级日常管理中的重点、班级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及班级主要工作情况,可以将班团台账作为支撑材料附在自评报告后面。

2)填写《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2)。

32019级、2020级、2021级全部班级均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2

2.优良学风班评选说明

1)班级填写《苏州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附件3)。

2)各院(系)成立优良学风班评议小组,对院(系)内申报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班级进行评议,根据优良学风班评比条例,推荐1-3个班级参与学校优良学风班评比。

3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班级填写附件3,未申报班级无需填写。

3.材料上交

1)各院(系)及时收取、上交各班级材料。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电子邮箱:wzbanjilianghua@126.com附件命名方式为:文件名+院(系)名称,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班级工作考核及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院(系)名称。纸质材料均需班主任签字或盖章后由院(系)汇总交至综合楼104帅凯老师处。

2)材料上交截止日期:92216:00

三、其他说明

1.请各院(系)认真参照《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次班级工作考核、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

2.所有上交材料将作为班级工作考核及优良学风班评选的依据,考核结束后所有材料存档,不再退回班级。

3.存在明显抄袭或者将以往自评报告、创建报告作为申报材料的,将在最终班级工作考核以及优良学风班评选中予以扣分;

4.联系人:帅凯  联系电话:6655431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917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自评报告(2021-2022学年).doc.doc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量化自评表(2021-2022学年).docx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2021-2022学年).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