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4浏览次数:2316

各系、各毕业班:
  根据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项目管理办公室下发的《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2]1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面向201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0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的志愿服务工作。在做好志愿者招募、选拔的同时,完善2012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2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11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相关政策保障,主要包括:
   1、志愿者补贴。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志愿者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服务期间,学校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于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3、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会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
   6、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在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同等具有报考资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聘用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11、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12、文正学院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相关政策。
   三、报名、选拔及派遣
  (一)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11日至5月23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并进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不可兼报。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成绩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和成绩单由班主任签字后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24日前交至E207。
  4、审核。校项目办在接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学院(部)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2012年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2、选拔工作
  (1)面试。5月31日前,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面试结果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2)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6月10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校内及时补录。
  (3)公示。6月中旬前,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3、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校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通过团省委网站公示3天后报全国项目办。
    4、审定确认
   (1)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集中派遣培训
   7月23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
20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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