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二、组织年度学生军训工作和群众性军事体育活动;
三、抓好全校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四、负责学校的兵役工作
五、协调学校人防工程管理;
六、负责退役士兵、预备役士兵、军官统计工作;
七、积极协调学校和地方有关部门,与驻地部队开展科技拥军和双拥共建活动;
八、积极指导学生国防军事类社团建设工作;
九、协助学生处、保卫处搞好学生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