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18-03-21浏览次数:2913

文正学字【201813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181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院推荐参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普通高校在籍学生,我院这次获得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名额共9名,“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共4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要求

按省通知要求,“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本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2015级优秀同学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在学院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靠前的2016级班级中产生。

四、评选推荐时间安排和流程

申请学生和班级于326日前填写推荐表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纸质表报送奖惩助贷服务中心E122,电子表发送至541326873@qq.com,写明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四六级英语计算机通过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逾期作弃权处理。学生处于330日前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地点:学生服务中心E122;联系电话:66576279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