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学院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作栋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3696

文正学字【201824

  

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大文正学[2017]55号),现就我院20172018年度学院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做一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项说明及班级分配名额

学习奖(又称“人民综合奖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社会工作奖(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朱敬文奖(1500元)、周氏奖(1000元)、电信奖(1000元)、建行奖(1000元)、列王校友奖(1000元)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分配名额见附件文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7-2018年度奖优评审分配方案》,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奖励1000元、二等提高幅度0.55奖励500元、三等提高幅度0.4奖励200元)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奖项说明:1. 学习奖名次由教务系统计算的学生成绩加上条例规定的附加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GPA由高到低排序)。2. 社会工作奖,已在学生组织评上的学生不占用班级名额,一般也不再参与班级评选(班级评选等级高的除外)。3. 按捐赠奖基金会要求,朱敬文奖学金由学习一等奖兼得,其他捐赠奖由学习一等奖或二等奖兼得,其中列王校友奖由光电与能源工程系、工商管理系二年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学习一等奖或二等奖兼得;4. 三好学生由学习奖一等奖或二等奖获奖者兼得。

二.申请条件

1. 全院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 本年度(20172月~20181月)未受过学院任何纪律处分;3. 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一年级学生不低于82分)(行为学分累计加分的项目为2017年秋学期结束前参加的活动);4. 本年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学习进步奖,此条件不限)。

三.评审流程

1.填表。申请学生填写相应奖项申请表交生活委员汇总(附件下载打印)。

2.民主评议。由班级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

3.申请学生网上提交。评议通过的申请者及时登录我院数字化校园,在“奖助服务”标签的“奖学金申请”栏提交奖学金申请、在“荣誉称号申请”栏中提交三好学生申请(操作方法:访问http://my.sdwz.cn,使用学号和教务密码登录,单击照片下方的“校园ERP”进入。网上填写申请理由保存后,须点击“提交”按钮,审核状态变为“待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方可审核)。

4.班主任网上审核(511日前)。班主任登录学院数字化校园系统,在“评奖评优管理”标签中进行相关审核工作(学生未提交的可提名),班级评议未通过的申请者不需要网上提交申请,已提交的,班主任可审核不通过或退回。获奖学生申请表汇总后交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5.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公示、制作证书并完成奖学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7-2018年度奖优评审分配方案.xls

附件2: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学金评定汇总表.xls

附件3: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