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次数:2728

文正学字【201855

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平稳规范开展,确保贷款及时准确拨付至我院,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生班级助学贷款学生请于914日前将贷款回执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E123,同时在贷款回执上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二、新生班级助学贷款学生于99日报到当天在“绿色通道”办理贷款回执相关手续。

我中心于930日前完成借款合同电子回执录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