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3282

文正学字【201867

各系、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46号)及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苏大文正学[2015]10-12号),现就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申请对象:2016级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2.申请条件:(1)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2)连续两年获评三好学生。申请者应当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奖学金名额:学院共计3名,学院将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工作、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择优推荐。

4.申报流程和时间:申报学生下载并填写《201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929日前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E123同时电子文档以“国家奖学金-学号+姓名”命名发至jczdfwzx@163.com邮箱,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上报,获奖学生奖学金资金(8000元)评审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对象:2015-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申请条件:(1)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2)行为学分在90分(2017级学生在85分)及以上;(3)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且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补考现象;(4)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得兼得。

3.奖学金名额:各班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文件《2018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3)。

4.申报流程和时间:

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

2)由各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

3)班级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201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于1012日前交至奖惩助贷服务中心E123同时电子文档以“励志奖学金-学号+姓名”命名发至jczdfwzx@163.com邮箱。

4)班主任审核完毕后,对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网上提名(1012日前)。班主任登录学院数字化校园系统,在“评奖评优管理”标签中“奖学金审核”项目中进行提名工作。

5)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上报,获奖学生奖学金资金(5000元)评审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将在学院家族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后进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奖惩助贷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201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201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