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春学期 “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2657

学字〔20238

各学院、班级: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宿舍文化育人功能,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大学生劳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学期“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校学生宿舍

二、创建时间

20232-5

三、评选标准

(一)政治思想。宿舍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在文明宿舍创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风气。热爱学习,宿舍成员整体学习氛围浓厚,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无沉溺电脑游戏、早退、迟到、旷课等不良现象;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或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宿舍成员能够主动开展体育锻炼,身体状况良好,具备健康体魄。

(三)遵规守纪。宿舍成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无晚归、不归等行为;科学用电,无私拉电线、网线行为;无使用违禁违规物品行为;无在宿舍养宠物行为;无私自调换宿舍行为;进出宿舍按要求刷卡;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如宿舍成员有违规违纪行为不予参评“文明宿舍”。

(四)内务卫生。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清扫及时、环境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宿舍楼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在各级宿舍卫生检查中得分低于90分的宿舍不予参评“文明宿舍”。

(五)文化建设。宿舍氛围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集体观念强;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宿舍文化活动,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酌情加分。

(六)其他特色。宿舍成员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如科研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形成宿舍特色的可在评选中酌情加分。

四、评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20235月上旬)

各学院按照文明宿舍创建标准,结合日常检查结果和学生表现等,遴选推荐“文明宿舍”。

1.按不超过学院宿舍总数6%的比例确定院级“文明宿舍”;

2.在院级“文明宿舍”中每个学院遴选不超过4个宿舍作为校级“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多学院混合宿舍,可由某一学院推荐。具体材料报送形式另行通知。

(二)评审复核(20235月中下旬)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的校级“文明宿舍”进行评审、复核,并综合现场考察、答辩情况,确定校级“文明宿舍”名单。

(三)表彰总结(20236月)

学校将对校级“文明宿舍”进行统一表彰奖励,颁发“文明宿舍”流动奖牌;院级“文明宿舍”由各学院自行表彰;在评选结束后对各“文明宿舍”的优秀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介。

五、其他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宿舍文化对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把创建文明宿舍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宿舍管理纳入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在文明宿舍创建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优秀案例和优秀做法,重视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推文、图片、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并及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于不合格宿舍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903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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