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86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育人体系,切实加强学校班级管理,培育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依据《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城院学〔2021〕14号)、《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的通知》(学字〔2022〕81号)、《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文明班级”创建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7号),我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班级工作考核、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评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注重对班级学风、班风的整体水平和学生参与程度及效果的考察。
二、评选对象
1.班级工作考核参评班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全部班级。
2.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申报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班级。
三、评选流程
1.院级评选
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成立评议工作小组,通过班级工作自评报告(附件1)和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附件2)以及现场答辩对参选班级组织评审,评出院级“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初选推荐班级(分配名额见附件3),在10月25日之前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校级评选
学校于11月上旬和中旬举办校级“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公开答辩展示活动,届时将组织有关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一定数量的“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进行表彰奖励。
参加答辩的班级准备汇报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可通过PPT、短视频、网页等形式准备汇报材料。答辩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科学严谨。各学院要按照全校统一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的班级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切实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选树典型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
3.规范程序。各学院应参照“优良学风班” “文明班级”评选标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既定工作,过程材料留档备查。
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4318,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自评报告.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doc
附件3: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校级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