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3〕110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积极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依据《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管理条例(试行)》(苏城院学〔2021〕13号)的精神,根据《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城院学〔2021〕14 号)、《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86号)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二级学院评比、公示、推荐,学校举办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答辩评审会,共评选出13个“优良学风班”和15个“文明班级”。名单如下: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