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琳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0

学字〔20242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充分发挥榜样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根据《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城院学[2021]14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学院、各班级应高度重视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创建工作,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注重创建过程,鼓励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学校学风班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评选标准

1.“优良学风班”

1)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团结互助,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班级形成积极奋进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3)班级重视纪律教育,班级成员没有受到考试违纪作弊等处分记录。

2.“文明班级”

(1)班级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上进,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遵纪守法;

(3)集体观念强,学习风气浓,课堂纪律好,行为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4)班级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与科技活动、课外社会实践活动,文明宿舍创建成果显著;

(5)班级学生在实习实践、科研创新、社团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富有特色。

各学院在2023-2024学年班级工作量化考核以及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将优先考虑参评学校2024文明班级

三、创建与评选过程

1.申报创建、立项阶段(2024322-2024422日)

各班级根据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创建内容及实施细则,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在班主任具体指导下制定创建方案。各学院创建班级原则上不少于现有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

各班级需于614日前将《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各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具体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各学院自主开展立项评审,立项条件自定,过程材料留档备查。

2.创建实施阶段(20243-20249月)

各学院应对创建班级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切实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及时对班级学风、班风情况开展督查和指导,并做好过程记录。学校对各学院“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的创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深入班级、宿舍开展调研和检查。

3.评选阶段(202410-202411月)

创建期结束后,参评各班级填写《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自评报告》等,认真完成创建工作总结,提供反映班级凝聚力、学风班风、文化特色、集体荣誉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学院初评:各学院通过综合考评及现场答辩等形式对申报创建班级进行评审,并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推荐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学校终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本年度各学院优良学风班和文明班级的推荐上报数量、创建成果等情况,适时举办校级层面公开答辩展示活动,组织有关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一定数量的“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进行表彰奖励。

4.总结表彰阶段(202411-202412月)

学校将对创评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班级建设经验总结与交流活动,通过展板宣传、事迹宣讲、网文推送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我校“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的风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全校统一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认真开展创建、评选工作,积极推进班级班风学风建设。

2.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的班级做好创建、答辩准备工作,并在创建及推荐过程中落实好中期检查。

3.学院要评建结合、注重实效,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原则,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4318,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方案.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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