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4〕27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2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2021级优秀同学中产生,需两次获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曾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在2024届学校初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在2021级优秀班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名额及其他要求
各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可申报名额详见附件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
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登记表》(附件3)。
2.省级“先进班集体”:
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信息登记表》(附件5)。
3.请各学院严格审查所有证书等支撑材料,并自行保存,不需报送。
4.各学院于4月15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2和附件4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件3和附件5的纸质材料一份,交至综合楼104;附件2-5的电子材料发送至nxy@szcu.edu.cn。联系人:聂老师,电话:66554318。
附件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xls
附件2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3 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登记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