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吉顺权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2672

文正学字【201857

各系、各班级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苏州大学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于20183月立项,各课题小组根据立项要求开展了研究工作,为全面评估和检查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条件

项目结题的依据是项目负责人填报的《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文正学院参与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统计表》)。根据项目承担者完成《申请书》中有关研究内容和科研方案的实施情况,院科研竞赛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

二、项目结题的程序

1结题申请。各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论文或者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报告(论文及项目实施报告要求详见附件4)。

2评审验收。院科研竞赛服务中心将对申请结题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验收方式包括材料核准、论文报告查重、结项答辩等),院科研竞赛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教师于919日和921日对各个项目进行结项答辩,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相关材料。验收结果汇总上报校团委、科协复核(重点项目还将参加校团委、科协组织的抽检和专家复审)。

3评定资助。通过结题评审,最终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等级以上项目方可得到资助。其中考核优秀、合格的项目按资助额度进行资助;考核基本合格的项目需按评审意见修改研究报告,按资助额度50%-70%进行资助;考核不合格,不予资助并收回中期检查已报销经费。一般项目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①在省级及其以上的学科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包括报纸);

②论文发表的第一作者为项目成员;

③说明是在以科研基金为主要资助的情况下产生的科研成果,可提交相关材料经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审核后可以酌情给予一定项目资助。资助费用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三、项目结题所需的材料

1、《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

2、申请结题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须包含项目背景、研究思路、基本过程、相关图表、实验数据等内容;

3、科研记录本须包含本科生科研能力训练营课程参与记录、科研进度记录、基金使用情况记录等内容;

4、研究论文及项目报告要求详见《苏州大学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研究论文及项目实施报告要求》(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A4纸打印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般项目一式两份,重点项目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稿至kxkejing@126.com。(材料以项目主持人+项目名称命名)

四、其他事项:

1上述材料的电子档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打包后于2018912日前发送至邮箱:kxkejing@126.com,邮件主题为“二十批结项+负责人姓名”。纸质材料2018915日前送至科研竞赛服务中心办公室(E111,逾期不报作考核不合格处理。如有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项目成员等)变动,填写《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于915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科研竞赛服务中心(E111)。

2、学生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在论文发表或参加其他学生科技类竞赛时需标明“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

3、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规定,将取消课题结项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科研竞赛服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1.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统计表.xlsx附件2.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doc附件3.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docx附件4.苏州大学第二十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研究论文及项目实施报告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