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22〕81号
各院(系)、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凝聚作用,合力营造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乐学、勤学、好学的育人氛围,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大文正学[2019]74号)和《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城院学[2021]1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学风、班风建设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院(系)、各班级应高度重视“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注重优良学风班的创建过程,鼓励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学校学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创建与评选过程
1.申报创建、立项阶段(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4日)
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及专业学习要求,从思想政治建设、班风、学风、文化活动等方面制定本院(系)创建细则或方案,各班级根据优良学风班创建内容及实施细则,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在班主任具体指导下制定创建方案。各院(系)创建班级原则上不少于现有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
各班级需于11月24日17:00前将《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方案》纸质版及电子表交至各院(系)团学工作办公室(具体由各院(系)另行通知)。各院(系)自主开展立项评审,立项条件自定,过程材料留档备查。
2.创建实施阶段(各班级自申报之日起-学年结束)
各院(系)应对班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切实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及时对班级学风情况开展督查和指导,并做好过程记录。学校对各院(系)优良学风班创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深入班级、寝室开展调研和检查。
3.优良学风班评选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
创建期结束后,参评各班级填写《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自评表》等,认真完成创建工作总结,提供反映班级凝聚力、学风班风、文化特色、集体荣誉等方面的支撑材料。(如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院(系)初评:各院(系)通过综合考评及现场答辩等形式对申报创建班级进行评审,并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上报学生工作处。
学校终评:学生工作处根据本年度各院(系)优良学风班推荐上报数量、创建成果等情况,适时举办校级层面公开答辩展示活动,组织有关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一定数量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相关条例进行表彰奖励。
4.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11月)
学校将对创评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班级建设经验总结与交流活动,通过展板宣传、事迹宣讲、网文推送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我校“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的风采。
三、工作要求
1. 各院(系)要按照全校统一部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创建、评选工作,积极推进班级班风学风建设。
2. 各院(系)要通过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形成同向同行的育人合力,让育人资源、育人力量聚合在“一站式”学生社区中,贯通人才培养各环节,持续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
3.各院(系)要在优良学风班创建及推荐过程中落实好中期检查,组织有关专业课教师开展评学相关工作,对参评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从学风班风、课堂出勤、课堂行为、课堂笔记、师生互动、课程作业、考风考纪、学习效果和创新素质等方面给予指导并做出合理评价。
苏州城市学院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宣讲会暨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启动仪式将于2022年11月10日在3-201举办,欢迎全校师生踊跃参加。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