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以剧润心,沐光同行”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校园心理剧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朱琳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0

学字〔202436

各学院:

深入开展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推进《苏州城市学院“润心”行动实施方案》走深走实,提升“五育润心”实效,营造良好的心理文化氛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办以“以剧润心,沐光同行”为主题的第一届校园心理剧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均可组队参赛。每个学院、每个校级学生组织(含社团),限报一支参赛队参加决赛。每队由1名老师指导。

二、赛程安排

(一)初赛

1、请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自行组织初赛。每个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推选1部优秀作品,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请于430日之前,提交参赛回执(见附件1)、电子版剧本、完整剧目视频至邮箱3218190550@qq.com,压缩文件包和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剧目名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遴选约8个优秀剧目进入决赛(暂定,有可能根据作品质量适当增减)。

2、剧目要求:

1)围绕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困惑进行创作,应着重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成长过程。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

2)每个剧目时长为8-15分钟。所提交视频应为固定机位拍摄,无剪辑、特效,呈现完整真实剧目效果。视频提交格式应为MP4格式。

3)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参与表演的学生必须为本校学生。

(二)决赛

1、决赛采用现场演出评审方式进行。

2、决赛时间:2024529

3、决赛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暂定)

4、决赛流程:

1)进入决赛的队伍在赛前抽签决定表演顺序。

2)决赛展演作品要求演员表演流畅,剧情过渡自然。演出服装道具和背景音乐视频等自备。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审专家现场评分、颁奖。

5、奖项设置: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2项。获得一、二等奖的剧目相应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参赛团队提供指导和保障。

(二)做好结合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特色,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需安排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结合实际开展创作。

(三)精心组织

各指导老师要认真做好剧本创作、剧目遴选、排演指导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保证参赛作品质量。

特此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潘芝颖,电话:0512-66508473

附件1:“以剧润心,沐光同行”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校园心理剧大赛回执表.docx 

附件2:“以剧润心,沐光同行”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校园心理剧大赛评分细则.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4416